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拟定、起草统筹、涵义解释、实施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镇街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区政府批准的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承担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 12348 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交由区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使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监管目录清单和责任清单,会同区行政审批局健全审批和监管协调配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及依据责任清单追责机制,实现集中审批与有效监管的无缝对接。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