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后勤保障、信访、人大和政协、12345工单、财务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年度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
(二)公共服务科(文化艺术科)。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全区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推进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智慧旅游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三)产业发展科(体育产业科)。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制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指导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乡村旅游创建;承担全区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域旅游、红色旅游发展;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行业招商引资相关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体育经济运行监测工作;指导协调体育产业工作,指导促进体育小镇建设,培育和发展体育健身、竞赛、表演市场。
(四)群体竞赛科。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培训、考核和审批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联系有关体育社团;负责全区体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管理、监督体育彩票发行和公益金的使用;负责对外体育交流工作;指导竞技体育训练;负责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后备人才培养及运动员交流、输送工作;协调开展体教结合工作;负责市运会的备战参赛工作。开展体育宣传工作。
(五)文旅推广科。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旅游市场和品牌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和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体育精品线路的国内市场推广;负责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媒体平台开发建设;组建区内文旅企业联合营销机制,并推动有效运行;负责组织区内重大旅游促销、节庆及商务会展活动;组织开展国内旅游市场跨区域合作;指导、管理、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宣传推广体系机制建设及创新工作;统筹建设文化旅游与相关领域、产业联合营销体系;指导旅游企业市场营销,管理培育导游、讲解员、营销人才队伍;指导、管理、组织文化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
(六)市场管理科(广电管理科)。拟订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假日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承办投诉处理;指导直属单位安全生产;拟订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行业应急救援;组织行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发布安全信息;负责广播电视等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传输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各类应急调度指挥;负责本区境内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的许可审批、审核工作;负责本区广播电视卫星接收设施单位的监管;负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
(七)文化遗产科。拟订全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发展规划和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申报、确认和建立名录;指导全区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利用、管理和宣传工作;指导、督促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处理;负责本区区级文保单位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与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协助开展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建设;承担全区博物馆及可移动文物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文物流通市场进行监管;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和征集工作。
(八)党群人事科。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