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四)处理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分析,提出决策参考和建议。
(八)负责办理县及县以上人大代表建议和县及县以上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落实情况。
(九)负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接待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市内外人民政府副处级以上公务人员。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外事接待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划,指导、督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协助县领导处理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并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三)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管理普定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处、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国教办)、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府法制办)、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外事侨务办)、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以下简称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防办)、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招商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