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编制
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37名(含县领导编制7名,普定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处单列行政编制7名),其中,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处处长1名(县人民政府县长兼任),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处专职副处长1名(可配备副县级干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政府应急办主任)1名,副主任6名(含兼职),县国教办主任或副主任1名,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处综合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政府法制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县人防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外事侨务办主任1名,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科级),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政府常务秘书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6名(含政府法制办内设机构股级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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