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重要会务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察督办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档案等工作;办理县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县政协委员的提案。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掌握影响辖区内社会稳定、国内安全的情况信息和动态,收集情报信息,研判制定对策,处置不安定因素;承办对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内安全案(事)件的侦察、控制、防范和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场所依法进行管理,取缔地下教会活动和各种有害气功组织;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维护辖区党政机关、经文保单位、国防工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单位和要害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3、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辖区刑事侦察、反恐怖、经济犯罪侦察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管理使用刑事特情、营业据点,收集分析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情报动态、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对策;协助跨省、跨地区各类刑事、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
4、巡逻(特警)大队
在处置辖区危害国家安全、骚乱事件中担负攻坚、突击任务;负责县城的治安巡逻与防范;负责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严重流氓滋扰、聚众哄抢国家财产、群众性械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事件的现场处置;负责维护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日、庆典、大型文体活动及其他重大活动、集会的秩序。
5、交通警察大队(加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
负责维护辖区公路的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处理发生在辖区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和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承担辖区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6、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对枪支、民爆危化物品的管理;负责查处重大治安案件和组织群防群治工作;依法审批集会、游行和大型群体性文化活动。
7、禁毒大队
负责组织辖区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办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参与对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收集、分析涉毒案件的情报信息,研究毒品犯罪特点、规律,制定对策,承担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局域网的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公共信息网络的监督管理;参与侦办网络犯罪案件。
(二)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室
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分析、研究全县公安机关政治工作的特点,拟定全局公安宣传、教育、人员、业务、岗位培训等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警衔申报工作。
2、纪检监察室(加挂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
与纪委合署办公,负责全局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全局民警的合法权益工作。
3、法制室
负责全局公安法制建设;开展法制教育、法制宣传及培训;负责局信访工作;承办全局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以及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核、报批工作。
4、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财务管理、计划编制及统计上报;负责全局装备、被装等物资的管理和发放;负责全局国有资产、房产基建的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局公安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工作。
(三)监管场所
1、看守所
负责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监管、教育和改造;负责留所服刑罪犯的劳动改造;负责狱内侦察工作,配合办案单位深挖犯罪;抓好在押人员经费、财物管理,确保监所安全。
2、拘留所
负责对治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监管、教育;配合办案单位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确保安全。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