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我区社会治安动态,为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局及基层部门执法工作。
(四)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
(五)管理、协助承办出入境工作。
(六)负责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行业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
(九)承办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完成法律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及承办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