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编制
核定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50名,其中:正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部9名(部领导2名,人事警务处4名,警务组织宣传教育处3名),办公室8名(含工勤人员4名),纪检监察处、劳动教养管理处、法制宣传处、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监外执行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各4名。
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副处级)1名,政治部主任(副处级)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1名,其中:政治部4名(副主任1名,人事警务处2名,警务组织宣传教育处1名),办公室3名,纪检监察处、劳动教养管理处、法制宣传处、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基层工作指导处、监外执行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各2名。
非领导职数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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