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侨联的基本职能是“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
群众工作就是要了解和掌握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愿望和要求,密切与侨界群众的联系,时刻关心侨界群众的生活,切实为侨界群众排忧解难,特别要关心归侨、侨眷中的困难群体,动员组织各方力量扶贫济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参政议政就是要积极参加各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为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独特作用。要依据《海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若干规定》关于“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推荐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候选人”的规定,做好侨界人大代表推荐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协组成单位职责,做好侨界政协委员推荐工作。要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通过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和建议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侨界心声。要积极参与涉侨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督促、推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查。
维护侨益就是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为活动准则,坚持以侨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依法代表和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关心海外侨胞的正当权利和利益。通过涉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促进全社会不断提高对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作用、贡献的认识,从而推进侨益的保障和维护;通过健全服务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工作渠道、壮大工作力量,增强为侨法律服务的实效。
海外联谊就是要充分发挥侨联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密切与境外社团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尤其是与新一代侨胞的联系,积极参与境外社团组织的联谊活动,创立和深化联谊平台,建立和完善联谊工作机制,丰富联谊工作手段,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