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综合管理机构
1.办公室。负责对市局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 政治部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和指导公安文化、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谋划、组织和实施。
3.警务保障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4.科技信息化处。
5.信访处。负责接待来信来访。
6.审计处。
7.行政许可服务处。
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
2.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指导全市经济文化有关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3.治安警察支队。负责制定治安管理工作。
4.刑事警察支队(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物证鉴定所”牌子)。指导全市刑侦部门执法办案;
5.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负责维护全市交通秩序,巡逻防控工作。
6.特警支队
7.经济犯罪侦察支队。负责全市经济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8.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
9.禁毒支队。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缉毒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全市的毒品违法犯罪进行防范打击;对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工作。
10.公共秩序管理警察支队。负责维护城市正常的公共秩序。
11.出入境管理支队(挂“出入境管理局”牌子)。管理公民因私出入境事务。
12.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
13.环境安全保卫警察支队。掌握全市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14.法制支队。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
15.监所管理支队。
16.人口管理支队。负责指导全市户籍管理工作。
17.预审支队。
18.特别行动警察支队。
19.危爆物品安全管理警察支队。
20.第一看守所。
21.第二看守所。
22.第三看守所。
23.邯郸市第一拘留所。
24.邯郸市第二拘留所。
派出机构
冀南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漳河生态科技园区公安分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邯山分局、丛台分局、复兴分局、峰峰矿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钢城分局、中华分局、峰煤分局、太行分局、矿山分局、先锋分局、光明分局、梦城分局、森林分局、机场分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