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与党委办合署)
负责组织协调局本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宣传、会议组织、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纪检监察、统战、工会、青年和妇女等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外事、社保、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局日常财务管理及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管理;负责局基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财务统计工作;参与工程、科研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申报和招标概(预)算审查以及竣工验收、审计等管理工作。
建设与管理科
负责局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潮州供水枢纽受水区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流域内涉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符合流域规划进行审查;负责韩江流域内省管河道采砂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局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水资源管理科
负责组织编制韩江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与水利有关的专业规划并实施监督;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水量分配计划及特殊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负责组织开展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监督实施流域水功能区划,核定韩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的纳污能力;负责韩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范围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审核工作。
防汛与信息科
负责局“三防”具体工作,负责制定本流域防洪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潮州供水枢纽相关工作;负责韩江流域管理和防洪调度信息化工作;负责局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韩江分局
(一)对韩江流域片水资源、防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河道(含采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查处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流域机构办理的水事违法案件。协助查处本省范围内跨流域的水事违法案件。调解韩江流域片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水事纠纷,协助调解跨流域片的水事纠纷。
(三)负责查处韩江流域片发生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中央、省级媒体披露以及地方水政监察机构请求办理的重大水事案件。
(四)组织韩江流域片水政联合执法行动,参与上级组织开展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指导、监督、协调韩江流域片水政监察工作。
(五)受厅委托代征水资源费等水行政规费。
(六)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案件及事项。
潮州供水枢纽管理处
主要职责
(一)负责枢纽(不包括电厂)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二)组织实施省韩江流域管理局制订的水量分配计划和特殊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
(三)负责库区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库区水环境,核定库区纳污能力,对库区内排污口进行监督和管理,监测库区水质状况。
(四)负责枢纽的防汛防风等工作;负责枢纽工程的安全监测。
(五)负责库区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工作,协调处理相关水事关系。
(六)完成省水利厅和省韩江流域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管理潮州供水枢纽水力发电中心。
综合科
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处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档案管理;承办文秘、政务公开、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治安保卫工作;协调管理处与枢纽周边地区的关系;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工会、统战、青年和妇女工作。
人事科
负责管理处人事、劳动工资、社保、职教、退休人员管理等具体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部门预算编制和经费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协助局本部做好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科
负责枢纽工程设施、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库区范围内涉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符合流域规划进行审查;负责枢纽大坝堤围安全监测和库区浸没影响区地下水位的观测分析工作;负责古树庙泵站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处设备材料、防汛物资、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和仓库管理工作。
水资源管理科
负责枢纽库区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库区的水量分配工作;负责库区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核定枢纽库区的纳污能力,监测库区水质状况;负责库区内的取水口、排污口的监督和管理。
安全技术科
负责管理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科技创新工作。
水库调度与信息科
负责管理处“三防”具体工作;负责对管理处防汛物资储备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处防洪抢险队的管理工作;负责枢纽水情测报分析、调度工作;负责枢纽拦河闸、西陇取水口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船闸管理科
负责船闸运行管理工作;管理本单位船舶。
潮州供水枢纽水力发电中心
主要职责
潮州供水枢纽水力发电中心隶属潮州供水枢纽管理处,负责潮州供水枢纽电站发电、检修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和与外单位之间的工作业务关系;负责文秘、档案、会务、保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网络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社保、退休人员管理、职工教育工作;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日常业务;负责预结算和经费使用管理;负责生产计划和统计工作。
(二)安全技术部
负责中心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技术管理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电站防洪度汛、水工建筑物巡视和维护、水库调度联络等工作;负责日常生产协调工作。
(三)设备材料部
负责制订中心设备材料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设备材料、劳保用品、防洪器材、消防器材等物品的计划、采购和仓库管理工作。
(四)电站运行部
负责枢纽电站水轮发电机组、辅助设备、变送电设备等机电设备的运行、巡视、维护和检修;负责电站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讯系统的运行、巡视维护和检修;负责电站厂房桥机、坝顶门机、尾水门机、清污机、拦污排等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负责仪器校验、设备试验、油化验等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后勤服务部
负责生产后勤保障、保安等工作;负责中心综合经营。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