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
一、待遇审核中心
为省医疗保障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现金医疗费用审核事务;承担省本级离休人员和伤残军人现金医疗费用审核事务;承担省本级慢性病、特殊病的医保服务工作;承担省本级重点群体的医保服务工作;承担省本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费用复审;承担省本级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完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参保登记和异地就医中心
为省医疗保障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核定基数、转移接续、退保等工作;承担省本级离休人员和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登记等工作;承担省本级异地就医备案工作,开展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培训;承办推进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负责医保信息平台异地就医子系统和省本级经办系统管理使用;承担省本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费用初核;承担省本级医保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目录维护;完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监控稽核中心
为省医疗保障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管理和监控稽核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省本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稽核工作;承担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含门慢特、体检、离休)纳入、考核、协议管理等工作;负责省本级医保监控系统监控规则的制定及应用;承担在本地就医的异地人员医疗行为纳入本地监控稽核;承担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评估检查;完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基金结算中心
为省医疗保障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实施省本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预算、决算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区域间异地就医资金拨付和异地就医资金财务管理以及省本级医保基金财务管理事务工作;承担省本级医保基金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医药费支付工作;承担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归集、调增、清算和统计分析事务性工作;承担省本级医保基金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省本级医保经办综合协调工作;完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为省医疗保障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建立和管理集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为一体的省级药品、医用耗材和省级管理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平台;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省级管理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挂网、集中带量采购、结算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挂网相关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在省级采购平台采购(交易)药品、医用耗材费用与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医保基金结算工作;负责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采购(交易)配送药品、医用耗材情况进行监测;完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