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南襄城教育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襄城县教育体育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要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文书档案、印信、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提案。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拟定党委有关落实贯彻上级党委的政策、规章政策及工作意见;负责局直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党务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高中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接收师范院校毕业生档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

管理全县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和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教育基建投资和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编制下达全县教育基建项目计划;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教育基建项目手续办理及工程实施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规划的实施及落实。

(四)资金管理股

贯彻落实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县直学校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监督编制县直学校和局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监督、督促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贯彻落实;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总务后勤工作,监管国有资产;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做好县直学校教育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五)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信息技术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指导全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负责全县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教材、教辅选订工作;负责指导初高中升学录取、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验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学资源开发、人员培训、应用工作;负责指导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置;负责落实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以及普通话推广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负责对外汉语国际交流与推广工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牵头负责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协调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职业院校(中职)专业体系衔接工作;组织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协调指导社区教育工作。

(七)师资培训股

制定全县师资培训工作的计划和长远规划;综合管理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

(八)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

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研和社团活动;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中小学常规体检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学校安全股

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各类学校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工作;配合相关股室搞好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审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十)法制股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的协调工作职责;负责教育法规的宣传贯彻;制定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规划;指导并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落实依法治教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受理教育体育系统来信、来访,办理有关信访案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一)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负责承担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及教育目标的实现;建立督学责任区,聘任督学,主要对本区域内九年义务教育及以下学校(含民办)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教育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对扫除青少年文盲工作巩固提高的检查和督查;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负责承担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和监督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落实;负责受理社会力量办学申办事宜。

(十三)体育综合股

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县优秀运动队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负责县运动会和县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等级裁判员、运动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参与省、市内体育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由县承办的重大体育比赛;组织体育科研的攻关和成果推广;拟订全县体育工作有关规定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制定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协调服务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审批;负责全县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审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