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督查、外事、政务公开及后勤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和调研,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归口管理行业新闻宣传,负责机关信息化、信息平台综合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方面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和行业文化建设。
(三)综合规划科。负责拟订贯彻落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水路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京津冀协调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区域交通协调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财务科。负责落实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债务、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五)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劳动工资和人才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六)公路管理科。负责公路行业管理工作。落实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公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落实智慧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等政策、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七)综合运输科。负责道路、水路等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资质、信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八)港航铁路科。负责水路行业管理工作。落实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水路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水运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地方海事、船舶检验和船员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铁路、民航行业相关沟通与衔接工作。承担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水路行业安全生产。
(九)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承担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审计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