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入馆须知
1·进入图书馆的读者请自觉接受安检。
2·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小刀等危险品入馆。
3·严禁携带水果、饮料、食物入馆。
4·请勿携带婴幼儿推车、玩具入馆。
5·进馆前,请自行处理好禁止携带入馆的物品。
最终解释权归河源市图书馆所有。
开馆时间
楼层 | 服务项目 | 开放时间 |
---|---|---|
负一层 | 24小时自助图书馆 | 24小时开放 |
视障阅览室 | 待定 | |
一层 | 总服务台 | 09:00—21:00 |
报刊阅览区 | ||
多媒体电子阅览区 | ||
音像视听室 | ||
少儿天地 | 10:00—17:30 | |
动漫图书室(夹层) | ||
古籍典藏室(夹层) | 09:00—12:0014:30—17:30 | |
二层 | 萧殷文学馆 | 09:00—18:00 |
中文借阅区1/2/3 | 09:00—21:00 | |
广东流动图书馆河源分馆 | ||
全民阅读推广示范服务点 | ||
表格内容 |
借阅制度
办证须知
一、办证对象
凡需在该馆借阅馆藏文献,愿意遵守该馆借阅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年公民、外籍人士,持有效证件可申请办理读者证。未办理有效证件的未成年人需有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为其办理。或凭户口本办理。
二、读者证类型及功能
读者证可在河源市公共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源·悦”书屋内等通借通还(仅限图书)使用。可借图书8册。
三、办证方法
1、读者需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有关资料,建立个人档案信息以便便提供图书逾期提醒等通知。
2、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外籍人士持护照,未成年读者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或社保卡由监护人陪同办理读者证。
3、办理读者证时,免收工本费。
4、读者可在自助办证机上办证。办理流程:点击屏幕办证按钮→刷身份证→输入联系方式→选择办证类别→确认办证→办证成功(取证)→打印凭条。
四、读者密码
1、读者证初始密码为您个人身份证生日的8位数字(例如,读者小明生日为1987年5月8日,其对应的初始密码为19870508)。
2、读者可通过河源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修改密码,也可到总服台凭本人身份证申请重置新密码。
五、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日:9:00-21:00。
(逢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六、补证方法
读者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本人原因,造成证件遗失或损坏,读者应持本人身份证,立即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或在河源市图微信公众号众号直接挂失,并缴纳10元工本费,领取新证。因读者未妥善保管读者证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七、退证方法
1、读者办理退证手续时须同时持有: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读者证
2、若保证金收据遗失或者读者证遗失,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读者证办理挂失手续。一周后本人持二代身份原件、读者证、退还保证金申请书办理退证手续。
3、委托他人办理退证手续,须持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社保卡)、委托人读者证,受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办理退证手续。
4、读者退还保证金前,必须还清读者证上所借图书和期刊,并交清逾期滞还费用。
5、办证当天不可退证,日后随时可退证。
八、续借方法
1、读者在规定期限内未阅完的图书可续借一次,借期为30天。
2、到馆续借(带好读者证前去总服务门、自助借还设备办理,无需带书)。
3、网上续借(河源市图书馆公众微信号)。
九、超期交纳滞还金
图书每册每天按0·1元交纳滞还费。
十、特别提示
读者请自觉遵守该馆规章制度,文明借阅,按时还书。
具体规则详见各借阅室门前借阅须知。
借阅规则
一、外借图书
1、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最多可借阅图书4册,借阅期限为一个月。
2、如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该书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又未因其他原因而被停止借书权时,均可自行在网上或微信公众号续借。
3、借阅图书如有问题可到各服务台请求帮助。
4、禁止在图书上乱涂乱画及各种损坏图书的行为。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河源市图书馆对于读者借阅过期、遗失和损坏书刊的规定》执行。
二、馆内阅览
1、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偷窃书刊处理;未办理借出手续而将该馆文献携带出馆者,将被取消其读者证持证资格,并交由安保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按需阅取,阅毕请按阅览室规定放到指定位置。
3、报刊阅览区所藏报纸和期刊只限室内阅览。
4、工具书、古籍只供馆内阅览使用,不作外借。
5、读者须遵守《河源市图书馆入馆须知》,维护文明的阅览环境。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