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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机构概况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河源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对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四)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五)统筹协调市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县(区)和市直各单位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六)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八)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九)负责全市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县(区)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协调县(区)和各部门,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十)负责市级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规划建设、运作管理和监督考核。

(十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第五条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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