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贺州教育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贺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贺州市教育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监督、催办有关工作和决策落实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督查督办、绩效考评、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调处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人事档案工作。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及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师德建设、教师招聘、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对外交流,以及教师队伍稳定工作。指导师范教育和教师培训工作。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负责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监督和统计,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和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及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相关工作。

(四)学校教育科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制订全市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规划。负责进校书刊管理,指导学校课程设置,规范办学行为。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和编制,下达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指导全市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和艺术教育、劳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对外交流活动。负责联系贺州学院有关工作。

(五)安全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安全教育、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食品及卫生安全防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统筹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统筹负责权限内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六)教育督导室(贺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的教育督导政策,监督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和牵头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各类专项及综合类督导、督查、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对教育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组织开展全市学校办学及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协调语言文字工作及推广普通话工作。

(七)党建工作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机关党委)

指导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统一战线、思想宣传、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