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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教育局

二层机构

(一)贺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拟定全市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全市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组织教研活动、学科研习培训,促推进教师素质的提高;加强对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的管理,稳步推进全市课程改革工作;组织贯彻落实《贺州市中小学教学监控评价办法》,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指导和管理。

(二)贺州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招生考试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研究拟定我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政策、计划、措施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的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普通中考的招生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务、考籍管理及协助上级部门办理自考毕业证工作;负责在我市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监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贺州市电化教育与技术装备中心

负责拟定全市现代教育技术(电教信息技术、仪器实验教学等)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设施的建设、装备及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资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做好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指导、检查、评估全市学校电化教学、仪器实验教学工作;开展电教专业人员、实验教学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贺州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市教育局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各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指导规范中小学午托、晚托等校内课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咨询、信息发布、教育涉企服务等面向社会的教育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联系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社会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活动;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事务性工作。

(五)贺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贺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学校)

主要职责是:制定校外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负责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学校管理,指导县(区)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校综合实践课程活动开展,承接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和协调服务工作。

(六)贺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统筹协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基本建设发展规划;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社会捐资教育项目的建设工作;指导和审核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基本建设工程的申报、实施计划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市直学校和各县(区)教育局加强对各类教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以及建设进度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建项目的审核、报备、统计等工作。

(七)贺州市教师培训中心

负责全市校长和教师培训统筹规划和调查研究及质量分析,建立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开发各类培训项目、培训平台和数字化课程资源;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继续教育的验证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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