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管理和信访、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信息等政务综合统筹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议(提)案办理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制度制订与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工科:承担局管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劳动与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转业退伍人员安置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科技管理和科技企业家人才队伍培训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项目;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绩效考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计划科:组织制订科技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负责科技成果大转化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普及工作规划,承担市科技普及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归口管理单位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执行;参与制订市级科技投入政策及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归口管理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新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顶层设计及策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平台和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参与相关领域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园区和产业化基地建设有关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与辅导等工作;负责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村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顶层设计及策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科技进步、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平台和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技特派员等工作;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发展科: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申报及策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人口与健康、生物医药、资源与环境等领域技术发展;推进市级科研平台和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果科:拟订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负责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及推广工作;负责科技进步奖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