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行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财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文化管理岗位。研究制定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业务开展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演艺惠民等重大文艺活动和群众性重大比赛;指导全区文艺创作、生产、评论、理论研究等工作;指导全区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区文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业余文化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扶持建设;负责文化行业人才培训管理、行业数据统计工作。
(三)旅游管理岗位。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研究制定全区旅游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旅游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行业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旅游购物店等级评定监督并实施、旅行社审核、特种旅游事务管理工作;制定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旅游技能大赛,负责组织行业岗位资格、等级认证考试和考评工作; 指导全区乡村旅游和特色商品购物店、街区、村镇、农家乐及示范户建设;负责指导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旅游行业数据统计工作。
(四)规划发展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资源的调查、保护、开发与评价;负责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等重点项目的开发、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相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的规划评审、备案工作。
(五)宣传交流和政策法规管理岗位。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承担部门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审查、申报、办理有关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及年检换证工作。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宣传促销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交流事务,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对外交流合作和市场推介;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推广活动,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承担全区文化旅游市场分析、研究预测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发布和媒体联络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社会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商签工作等。
(六)文物管理岗位。负责编制全区文博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统计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年报基础数据;审核、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指导、监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文物抢救保护和弘扬利用工作;拟订全区文物管理、调查、维修、发掘、修复等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计划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协调全区文博系统的科研工作,培养文博专业人才,组织文物工作的合作交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盗掘、破坏、走私、倒卖文物违法犯罪案件;负责全区博物馆备案管理工作。
(七)文化市场管理岗位。开展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影视、印刷出版市场进行依法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运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文化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文化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投诉处理等工作;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工作。
(八)机关党建办公室岗位。负责制定机关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