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接待联络、文电处理、信息、保密、安全、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社管综治、文书档案、印鉴管理和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局会议的组织协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负责目标管理、考核、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管理、人事任免、教育培训、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称、技术工人等级的评聘和管理;负责办理局机关的党务工作,管理和指导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统筹、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工作和基建项目的会审、申报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的测算、协调及报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
承担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工作职责;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信访室)
研究拟定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审查和管理有关法律文书;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报批;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信访案件的接待、受理和督办工作。
(四)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
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燃气、城市照明及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城市照明及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发展规划及改造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制定养护管理标准、经费定额及考评办法;负责对乡、街道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城市防洪、防涝方案,检查和验收维修、维护中标单位的巡查、维修工作,并根据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的完好情况,提出维修方案和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养护经费计划、专项经费计划,监督市政、城市公用照明养护管理及市容环境卫生经费的安排使用;参与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及市容环境卫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城市照明及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专业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及建设工程资料的保存工作。
(五)园林绿化管理股
负责制定辖区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开发建设工作计划;负责辖区园林绿化设计变更方案审核,参与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审定园林绿化控制区新建、改(扩)建项目选址和设计方案;协助风景名胜区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查处;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园林科研工作,保护和推广科研成果;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的生态保护、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保护及开发工作;负责绿化行业专业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六)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政策法规、考评标准研究执行工作;协调各责任单位网络联通工作;负责城管热线电话的值守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受理、立案、派遣、督办、反馈、核查及结案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监督、考评办法,并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行业监督、指导、培训;负责起草全区城市数字化信息系统规范性文件及实施办法;负责数字信息平台受理人员和信息采集员的日常管理、调度、指挥、监督、考核及培训工作。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问题,做好协调解释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