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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内设机构

(一) 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拟订党工委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等各类文件。承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统战对象、老干部服务联络工作。推进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双拥工作,指导本系统工、青、妇工作,落实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 组织科。承担干部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任免等工作。承担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承担干部档案管理和党建信息管理统计。协调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党建工作。

(三) 宣传教育科。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统筹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协调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协调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协调落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四) 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助对全局重大活动和有关会务活动进行综合协调。承担全局性文件撰写、档案、外事、统计、人大意见和政协提案处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协调信访工作。协助做好保密工作。负责本系统相关政策研究、法制建设、内部审计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牵头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五) 人力资源管理科。承担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教师引进、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等。承担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承担教职工年度考核与评优奖励的组织实施。协调事业单位设置、撤销、变更。负责无偿献血、义务支教、军转安置、人事信息。

(六) 财务资产管理科。承担学校布局规划及资源整合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以及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教育系统新建改扩建项目、修缮项目及设备采购项目的实施。

(七) 中学教育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规范中学教育管理,指导中学阶段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初、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管民办中学依法办学、自主办学。

(八) 小学教育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小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规范小学教育管理,指导小学阶段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小学阶段招生计划并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承担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

(九) 学前教育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托幼工作和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组织和实施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承担规范各类托幼园所办园行为。制定幼儿园阶段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域内托育服务的管理工作。

(十) 成人与职业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终身教育、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做好教育教学、专业设置。统一受理、审核、办结行政审批服务业务。承担终身教育体系和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

(十一) 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普科。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德育、体育、卫生保健、艺术和科普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民防、健康、心理、家庭教育、红十字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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