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黄山分局,副科级建制。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督促查处重大森林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