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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和政策。

(三)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四)研究提出全区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七)负责全区基本建设、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审核上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和管理基本建设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工程咨询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我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出目标、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

(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社会发展年度评估和形势分析。

(十)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拟订全区重大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十二)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及政策措施。

(十三)研究提出全区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政策措施。

(十四)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参与制定全区招投标综合性政策,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定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方案编制、专业保障队伍组建、物资筹措、战备储备点建设等工作,审批、审核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和保障基地,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十六)负责全区经济技术联合与协作的政策措施的研究提出。

(十七)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体系。

(十八)实施对粮食宏观调控,建立国家规定的粮、油商品的储备监管制度。

(十九)组织落实全区粮食工作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粮油储备体系,组织实施区级粮油储备。

(二十)依法开展粮食市场和储备粮油的行政执法监管,推进粮食行业体制创新,实施技术改造,培训和引进粮食行业的管理人才和紧缺人才,研究拟定粮食系统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管。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

(二十二)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按价格权限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规范和引导经营者定价行为。

(二十三)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二十四)负责全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定期分析研判价格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二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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