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黄岩人力社保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牌子)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公开、安全保密、行政管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和清理、规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务、群团、纪检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文书审核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批的协调、管理和监督;负责指导局行政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办理党代会代表或委员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综合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职责。

(二)人事管理科(挂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实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和政策规定,综合管理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及审核。综合管理全区行政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办理以区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全国、省部级及市级、区级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审核区级系统的奖励表彰活动;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定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军官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统一发布,承办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引进的审核和调配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工作;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管理协调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区高层次人才和各类紧缺人才的选拔、培养,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全区博士后工作;做好留学回国人员来黄工作、创业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区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开发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牵头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人才开发目标管理的考核;负责区域内人才交流会的审核许可。人才工作职能委托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承担。

(四)劳动关系和职业能力建设科(挂就业促进科牌子)

组织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定实施全区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制度;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组织参与市、区“首席技师”评选,参与指导全区职业技能大赛;综合管理全区职业培训机构;拟订劳动关系协调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贯彻执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用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政策;承担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规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

拟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区失业保险发展规划和基本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负责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就业准入制度;负责全区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就业工作职能委托区就业管理服务处承担。

(五)工资福利科(挂区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统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牵头推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审核全区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和各项福利事项的核准工作;指导、监督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和连续工龄的审核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办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宏观管理;参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区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社会保险科(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职工工龄、缴费年限认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因病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的核准工作;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承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仲裁信访科(挂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调解处理和社会舆情分析工作;指导开展系统的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参与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调解和处理;承担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