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呼兰食安在线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哈尔滨市呼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哈尔滨市呼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与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等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法规科。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承担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依职责指导派出机构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

(四)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反垄断执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拟订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及相关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承担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12315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的制度、措施、办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统计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开展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协助上级知识产权部门依法做好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指导企业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保护,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五)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负责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授权、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承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按照分工权限,承担全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组织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七)食品监督管理科。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监督指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开展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及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指导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和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实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和管理规范,开展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及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指导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实施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

(八)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承担药品零售(单体)经营行政许可,组织相关的技术审查、现场检查等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依职责落实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化妆品检查制度。依职责承担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工作。承担辖区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权限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二类以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