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的职责
1·划入原县三产发展局(旅游局)的服务业发展综合管理职责。
2·增加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源发展等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将信息化及信息产业发展职责,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保留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审批职责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相关职责。
2.取消已由上级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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