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协助区政府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六)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七)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机要、保密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八)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
(九)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落实有关金融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十二)负责全区地方志、综合年鉴出版审批等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办理区政府区长热线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