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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

江北区教育局是江北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区域性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研究制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和进程;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贯彻实施;适时调整教育布局。

3、综合管理区内所辖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指导、组织、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负责教育的督导与评估。

4、参与全区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5、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及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本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和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

6、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资格认定;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所辖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

7、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教学等工作;组织教育教学研究。

8、管理所辖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9、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和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10、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主持区体育局工作。

11、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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