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宣传、文电、会议、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接待等工作;承担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办机关信访工作;承担档案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以及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国资办党委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建议;指导直属企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参与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察、任免,对所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职数设置进行管理,对中层管理人员选聘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产权与收益管理科。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规章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委托评估的核准及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组织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债务管控工作;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房产出租检查指导工作;指导街道、园区、部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组织做好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验证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的应用;规范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调控企业集团本部工资分配水平,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建议;组织协调推进新市镇 ppp 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对有关方面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所监管企业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建议。
(五)发展改革科。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的改组和组建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重要理论问题的研究工作;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组织拟定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机关法律事务;组织开展国企公车改革及公车管理相关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