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一)副厅级单位:1个。
1·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在省林业局和教育厅的领导下,以培养高中起点大专、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初中起点三年制中专三个层次并存的以环境生态与保护为特色的适应社会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全日制合格人才为主,以培养适量的大专函授生为辅开展各项工作,履行普通高校全面职能。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7个。
1·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承担造林绿化、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职责。
2·省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承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职责。
3·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负责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依法对全省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进行产地和调运检疫;负责本省辖区内单位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审批工作;制定、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方案,组织实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省预测预报网络的建设、管理和指导;宣传普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知识,对森林病虫害的预防和除治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组织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4·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职责。
5·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承担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保护、宣传教育等职责。
6·江西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承担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保护、宣传教育等职责。
7·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承担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保护、宣传教育等职责。
(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
包括:江西省资源监测中心、江西省森林资源保护中心、江西省林业科技推广和宣传教育中心、江西省林业经济发展中心(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江西九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江西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江西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江西九岭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江西马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江西省林业科技实验中心、江西南风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