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指导项目标准化建设。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民政事业资金综合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工作。承担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统筹指导慈善设施建设,培育慈善组织,弘扬慈善文化,指导慈善信托备案,监督慈善活动。协助承担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基层民政服务体系建设。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承担全市性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老龄工作科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同发展银发经济,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宣传教育。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四)社会救助科
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供养对象的认定、救助和管理工作。承办中央、省级、市级财政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工作。
(五)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
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拟定残疾人福利政策,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指导市内儿童收养工作。
(六)养老服务科
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化等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