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拟订机关运行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办文办会、内外协调、目标督查、绩效管理、保密机要、文电档案、资产管理、后勤保障、信访、提案和议案办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卫生援外任务和对外技术、劳务合作项目,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及外事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双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统筹局机关门户网站等网络宣传,承担卫生健康局新闻和信息发布。
人事科教股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人事及档案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及干部出国(境)政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表彰,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承办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区级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在职医学生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拟订卫生健康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财务与基建股
承担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负责卫生健康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区医改办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拟订公立医院改革重大政策,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负责组织有关重大处罚、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拟订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相关措施,管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负责组织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承担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各类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综合监督执法,督办重大卫生健康违法案件。承担全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变更、延续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医政药政与中医股(应急办)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生物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服务规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及评审、评价等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推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管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组织实施全区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
负责制定全区医疗科研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点学科发展、医院感染控制建设等工作;配合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及执业准入;组织开展无偿献血;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置。
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其他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中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拟定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管理;负责监督、协调医疗机构中西医结合工作;推进中医中药的继承与创新;管理区级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疾病预防控制与信息化股
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组织管理,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总结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组织实施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根据授权协助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公众健康教育、健康科普、健康促进工作。
组织实施爱国卫生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负责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健康产业股
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实施。指导并监管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国外贷款项目,指导预算管理单位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和医用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药械集中采购管理及实施。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器械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负责组织实施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贯彻落实民营医疗机构优惠卫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
承担全区康养产业发展分析、研究、规划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康养产业发展项目的事务性工作,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康养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管理。
党建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履行职责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组织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学习教育、五个一工程、联乡包村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系统预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对外宣传的组织实施,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人员培训。
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
拟订农村卫生健康和社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健康政策的落实。负责乡村振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基层医疗机构医患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组织开展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
计划生育协会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承担托育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 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拟订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信息化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制定卫生健康统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开展卫生健康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培训。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