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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设机构

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治、维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拟订全市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综合监督科

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并组织分析、评估。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任务建议。起草卫生健康有关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健康宜昌建设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健康宜昌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康宜昌建设重大政策措施、任务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全国健康城市创建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科学普及、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疾病预防和食品安全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协调推进营养健康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卫生应急及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血吸虫病防治政策措施、规划、方案。

医政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

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承担国防动员医疗卫生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承担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基层卫生健康科

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行政审批科

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及相关事项的办理和协调。负责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全程服务和跟踪督办。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和诚信管理。负责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精简和督办。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承接和下放工作。

妇幼和老龄健康科

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氛围。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医和药政科

拟订全市中医发展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医科技创新体制建设,组织实施中医科技项目评审验收及成果推广。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和总结推广。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和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的监督管理、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中医机构药事监管工作,协调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全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药物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财务科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综合协调卫生援疆援藏工作。负责全市健康扶贫工作。

人事科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措施。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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