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接待、安全保卫、考核督办、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编制人事、离退休人员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财务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健康元宝山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对外合作交流。
(二)法规监督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股(应急办)。负责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预警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制定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政策及措施,动员全社会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和国家卫生城创建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健康扶贫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五)医政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妇幼健康股。负责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七)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负责人口监测预警和统计工作,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八)蒙中医药股。组织实施蒙中医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有关蒙中医药的政策措施,拟订并实施全区蒙中医和蒙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和临床用药的管理、评价,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改革发展和能力提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机构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负责蒙医药中医药理论、医术和药物的发掘、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蒙医药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促进蒙医药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和对外交流合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