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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卫生健康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工作。

  (二)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承担健康肇庆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三)财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四)行政审批科。负责管理市卫生健康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统筹行政职权的承接、下放、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组织拟订市卫生健康事业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六)体制改革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科(食品安全监测评估科)。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八)医政医管科。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九)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等工作。

(十)卫生应急科。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处置并发布相关信息。

(十一)老龄健康与人口家庭发展科。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检查等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妇幼健康科。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三)职业健康科。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四)科教宣传科。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及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与开展委托培养医学学生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做好有关舆情研究、分析和监测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 国 内 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十五)人事科。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十六)中医药科(市中医药局)。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中医药强市建设,建立完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组织开展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科研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以及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工作。

(十七)爱国卫生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部署和协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指导、督查全市各单位履行其爱国卫生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卫生村镇创建活动,开展控烟履约等。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八)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民营医院和卫生社团组织联合党委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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