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服务和指导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工作。配合做好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实施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督管理。
7·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指导企业计量工作。
8·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鼓励和推动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及国际标准化活动。
9·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推进全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开展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全区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
11·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拟定推进全区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建立并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负责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并实施本区知识产权战略。 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相关政策措施; 牵头负责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5·负责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监督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检查和处罚。
16·按职责分工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推进企业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内外提升全区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加快完成“不见面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3)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加快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创新发展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构建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信用监管,规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和使用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营商环境。
(4)严守安全底线。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完善检查、检验、监测等体系建设,提升监管队伍的职业化水平,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 强化信用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发挥行业和社会监督作用,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6)提高服务水平。整合消费维权、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价格投诉举报专线。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7)推进放心消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加快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进消费环境社会共治,完善消费维权网络,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1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建邺公安分局的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与建邺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建邺公安分局。 建邺公安分局依法提请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区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区卫生健康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通报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评定结果,区市场监管局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卫生监督评定为“不合格” 的餐饮具,加强监管, 依法查处。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区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建立部门间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区商务局在行业管理中发现违法线索需要查处的,移送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区市场监管局对查办案件中的有关政策、规定存在疑问时,提请区商务局予以协助。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