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妇联机关设4个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各部室工作;牵头综合性的调研、督导活动,指导基层开展调研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人事管理、财务资产管理、信息、接待、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计划的拟定并督查实施;牵头承办市妇联执委会、常委会和妇女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负责机关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协妇联界别组活动;负责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管理、纪检监察等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妇联领导班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市妇女研究会。
(二)组宣部。调查研究全市妇女组织情况,指导妇女组织建设和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市属妇女组织和妇联团体会员工作;负责制订妇联干部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妇联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配合开展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发现、推荐优秀妇女人才;调查研究全市妇女思想状况,推进妇联系统宣传工作和宣传阵地及机制建设;指导妇联系统网络与新媒体宣传工作,推进网上“妇女之家”、网上妇联组织建设和网络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市妇联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表彰宣传优秀女性典型;推动妇女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妇女儿童公益服务。
(三)妇女发展部。调查研究全市城乡妇女发展状况;组织开展全市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指导动员城乡妇女投身创业创新活动,参与妇女创业服务平台和基地建设,引导、推动全市职业女性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参与低收入妇女的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实施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儿童发展水平。
(四)权益部(家庭与儿童工作部)。调查研究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妇女儿童的呼声和要求;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政策法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有关法律帮助;推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负责市妇联信访工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牵头协调全市家庭文明建设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家庭系列创建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理论研究及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活动;参与儿童少年工作的社会协调监督,参与特殊儿童群体的关爱服务工作。
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妇女发展部合署办公)。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