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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商务局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和食盐流通管理职责,划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2.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散装水泥推广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承担。

3.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职责,划入市商务局承担。

4.将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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