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静安发展改革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拟订全委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及公务员考核目标并负责督促、检查、考核。负责文秘、接待、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及后勤工作。

(二)研究室

研究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的制订和研究。开展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调研,根据区政府部署组织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课题调研。负责本部门重大会议和活动的文书材料起草审核工作等。

(三)产业发展科

根据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规划和要求,提出本区产业发展导向意见。加强产业发展协调,研究制定中长期产业布局规划。研究制定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和布局的产业政策。指导、推进、协调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改革。

(四)发展规划科

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综合平衡产业布局和各行业规划。负责编制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预测目标。

(五)综合经济科

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定期分析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建议。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制订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的考核评估方案,督促推进考核工作。承担经济动员办公室职责。

(六)综合审批科

对审批事项实行归口统一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审批机制,加强监管。组织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监督和检查,制发法规性文件。审理违法案件查处,政府信息公开及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七)发展改革科(社会信用推进科)

制订社会发展改革相关计划和实施意见,开展社会发展运行研究,完善运行分析机制,跟踪分析社会发展运行变化、特点、问题,提出预警、建议。负责人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市区两级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任务。

(八)投资管理科

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组织拟订全区政府财力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审批、核准和备案投资建设项目,转报市发改委审批和核准的项目。开展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九)环境资源科

按照国家和市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和完善节能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区节能总体目标、工作方案、考核机制及相关政策,协调节能各项工作的推进。

(十)物价管理科

按照分工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监审。组织、协调开展区域价格监测工作。

(十一)价格认证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认定的法规、规章,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