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1、土地优惠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景德镇属九类地区,工业用地最低价出让价为204元/㎡,即13·6万/亩(包括办理土地权证、农民土地补偿、按规定接通水、电、气和土地平整等各种费用)。
2、财政支持政策
开发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园区企业技术创新,扩大产能,节能减排等方面,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3、外经贸优惠政策
属于外商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项目,以设备投资免税。每出口一美元,省、市给予0·02元人民币的奖励
4、建设规费优惠政策
建设项目收费,除国家和省收费外,市政部分行政性收费准予免交。(按照景府发(2009)3号文件精神执行)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