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根据我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市公安局(不含交警支队)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包括指挥中心等十个内设机构,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等十四个直属机构,局机关及直属机构实行市局财务集中统一核算。
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挂情报中心牌子,内设指挥调度科、调研科、机要科、情报研判科);
2、政治部(内设秘书科、人事干部科、宣传科、教育训练科);
3、警务督察支队;
4、信息通信处;
5、法制支队;
6、出入境管理支队;
7、警卫处;
8、警务保障处;
9、财务科;
10、信访处
11、审计科。
纪检监察机构
纪委(监察室)直属机构
1、国保支队;2、交警支队;3、特警支队;4、反恐怖支队;5、巡警支队;6、刑侦支队;7、经侦支队;8、技侦支队;9、网安支队;10、治安支队;11、内保支队;12、禁毒支队;13、监管支队;14、人民警察学校;15、看守所;16、拘留所;17、强制隔离戒毒所。派出机构
1、东宝分局;2、掇刀分局;3、屈家岭分局;4、月亮湖分局;5、高新区分局;6、漳河新区分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