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型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综合性事务。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党建、思想政治建设事项,负责机关、所属(代管)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代管)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应急协调联动 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区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 班和应急管理、安全 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三)法规宣教股。参与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代管)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评估、评价、培训、咨询 等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
(四)综合减灾股。建立重大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区减灾协调工作机制,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承 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
(五)灾害救援和物资保障股。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拟订地震、地质 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 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 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
(六)综合协调和火灾防治股。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八)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 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
政治处。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法规宣教股等承担。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代管)事业单位党群和纪检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