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后勤、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综合科
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收支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监管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拟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法规税政科
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承担法规、规章制度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的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相关财税政策调整建议,组织起草实施办法。组织展财政普法工作。落实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市级预算调整事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拟订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制度,组织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负责市级非税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预算指标管理工作。起草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实施财政总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的联络工作 。
国库科
拟订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及动态监控。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市级财政决算草案,汇审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市级部门决算公开。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政府归口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测算、拨付以及市对下财政性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专户,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参与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款工作。承担与市级审计机关协调工作。
政府债务管理科
拟订市级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债务举借规划,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防控、监督管理。
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应急、住建、城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地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办法。办理市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协调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和项目安排。
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开支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公务开支标准和金额。承担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有关工作。
科教和文化科
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 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拟订教科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规定。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具体工作。
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联合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的核算。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上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市级管理办法,承担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等相关财政工作,承担相关专项资金管理。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产业发展科
承担军民融合、工业、商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管理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基金)。参与制定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直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具体实施办法。
金融科
承担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市直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承担市直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工作。拟定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拟定市直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政策。承担市直信用体系建设、小额信贷管理职责。负责市直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和政策管理。负责市直政策性金融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市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设管理工作。
国际财金合作科
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事宜,落实涉及地方国际财经交流合作事项。按规定管理市直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
会计科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及社会审计业务工作,负责注册会计师行业政治建设。
资产管理科
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度、政策和资产配置标准。指导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及产权管理。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组织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承担全市资产评估机构执业审查及公告等有关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荆州实际,拟订市级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代拟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依法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变更。依法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负责对市级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依法受理处理市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
信息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数据库建设。编制年度市级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承担市级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财政核心业务系统的运维保障、数据处理和等保测评工作。负责市级财政工作专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市级财政信息化安全保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