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机关事务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的组织;研究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文电、督查、机要、保卫、保密、信访、档案、财务、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
预算管理股
拟定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区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区预决算;汇总和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研究、整理预算编审数据和基础资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支出的政策建议;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编制区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
债务管理股
负责全区债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编制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预算;分析政府性债务规模及风险状况,重大债务资金举措和偿还情况;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的统计汇总及上报;研究提出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建议和措施。
行政政法股
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区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拟订具体的管理办法,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建立项目库,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半年度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预算内收支标准和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行政、政法部门和涉及国防、武警的经费。
综合股
1、贯彻落实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全区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负责全区非税收入的征管和稽查,监督收费单位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
3、负责管理本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统计和分析本级非税收入执行情况并监督和控制非税收入资金的支出。
4、参与治理乱收费、乱集资等工作;负责统一监督和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的印刷、发放、核销、监督管理工作。
5、承办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科文股
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工作。
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研究拟定事业单位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
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预算内收支指标和政府公共财产。
承办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保障股
参与编制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研究提出分管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制订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年度财务决算。
会计股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令、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会计委派制工作;组织认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组织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管理社会审计;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国库股
一、负责部门预算的执行,组织资金调度、拨付和清算,贯彻国家、自治区及市级国库管理 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
二、负责编制财政收支旬、月报、预算执行情况。
三、负责国库资金的各项收入和组织入库工作。
四、负责财政、税务、人行国库部门的工作联系。
五、负责财政和各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统一管理工作及银行开户的审核、批准等有关事宜。
六、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总决算工作。
七、负责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的核算工作。
八、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政府采购股
负责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在本地区的执行和落实,研究和拟定本地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监督管理本地区政府采购工作。
税政股
负责管理全区各镇财政收支、预决算编制工作。
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负责局内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和各项业务软件的运行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培训工作。
审算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财政投资评审的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为财政资金审核把关的宗旨,保质保量及时完成评审工作任务。
进一步完善审算中心日常监督制度、问责制度、廉政建设制度以及审算中心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审算项目需要进行现场实地勘踏,核实项目有关情况,真实、准确地做好踏勘记录,认真做好审减(增)取证工作,坚持做到审减(增)依据准确,同时要对工作成果保密。
对各个建设项目的原始资料进行登记、分类,做到整齐规范、安全完整、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承办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财股
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管理、拨付财政扶贫资金、重要救灾防灾资金和生态建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建立项目库,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预算内收支指标和政府公共财产。承办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股
1、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2、组织对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工程概预、决算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分管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预算编制需要考虑的新因素;
3、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建立项目库,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4、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5、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
6、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预算内收支指标和政府公共财产。
7、承办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支付中心
研究拟定国库管理制度;负责全区财政资金调度;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部门预算指标;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金融办公室
研究分析我区金融运行情况,制定金融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加强对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与政策建议。按照区经济发展规划和要求,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为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环境,建立金融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积极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沟通合作平台,促进我区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负责集宁区小额贷款公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指导,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等工作。
积极开展金融招商工作,研究制定对迁入我区的金融企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金融企业总部、核心业务部和金融服务外包机构进驻我区,逐步建成金融业发展聚集区域。协调和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驻区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承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金融工作。
企业股
一、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负责管理国家关于粮油价和少数民族产品专项补贴和亏损企业税收返还工作;
三、对地方商业(合作)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管理本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和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中 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
四、建立项目库,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五、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六、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预算内收支指标和政府公共财产。
七、承办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股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财政监督的制度、办法。
二、做好财政局内部自我监督检查,建立健立全财政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认真做好关于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方面的调研工作。加大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大力宣传财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五、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建立对财政资金从申报、拨付到使用过程的有效监督机制。
六、监督预算部门和单位银行帐户的设立、变更、撤销、使用和管理。
七、监督政府性资金收入的缴纳、划分、留解、退付和资金拨付。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