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服务全区中心大局,研究拟订工运事业发展和工会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二)依照有关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实施全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职工队伍的动态和职工的愿望要求,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涉及本区职工切身利益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负责指导开展全区工会的信访工作。
(四)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等机制。
(五)负责全区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研究本区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负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研究本区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七)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技能培训、技术革新、技术协作等活动;指导和组织实施职工(农民工)服务、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和职工互助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区工会就业创业援助工作;推动落实职工福利。
(八)协助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工作,承担本区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服务工作,宣传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九)负责全区职工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化、体育活动;指导监督全区工会系统网络舆情和网络建设。
(十)依法承担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审计工作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