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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

主要职责

(一)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有关滇池管理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二)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利用综合规划;保障城乡人饮供水及工农业生产用水。

(三)组织拟定全区水利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区城乡供水发展规划、洪水干旱防治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农村人畜饮水规划;组织拟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小型水库基本建设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按照权限和相关程序对项目进行审批并组织验收。

(五)负责区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区管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管理与保护,并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六)负责区管水利、滇池治理、移民建设项目及设施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滇池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对滇池三级保护区范围内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查工作;参与滇池污染治理项目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履行滇池保护职责;负责上级部门安排的滇池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作。

(八)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护标准、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九)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水土流失进行监督、监测、预报和综合治理,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监督检查,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项目进行备案。

(十)负责辖区涉水案件查处、滇池水体渔政监管及水事纠纷调处工作。

(十一)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编制核定、下达和调整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指标;负责对符合建设条件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审批、备案、验收和已建节水设施的日常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的创建和验收;负责组织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推广节水型器具、设备和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和措施。

(十二)负责区河(湖)长制日常工作。组织拟定区河(湖)长制规划、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河(湖)长制督察、巡查工作。

(十三)负责完成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核实更新工作,拟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对新建中型以上水库产生的移民,依法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统一进行管理。

(十四)负责滇中引水工程晋宁段重大决策、部署、督促、检查有关决定事项的落实。指导、组织、协调涉及乡镇、部门配合省、市滇中引水机构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以及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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