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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省卫生健康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组织协调党建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牵头负责、协助或参与党建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人事处

拟订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财务处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规划与信息处

承担健康安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省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卫生健康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体制改革处

承担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处

拟订全省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拟订血吸虫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县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地方病发生和疫情蔓延。

医政医管处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全省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干部病房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指导全省医疗机构加强党建工作。

基层卫生处

拟订全省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卫生应急办公室

承担全省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和防疫处理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推进全省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科技教育处

拟订全省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综合监督处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妇幼健康服务处

拟订全省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职业健康处

拟订全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肪治工作。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承担全省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国际合作处

组织指导全省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有关具体工作。

老龄健康处(健康产业促进处)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全省健康产业规划推进、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协调等相关具体工作。

中医药发展处

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协调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管理和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办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宣传处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中医药服务管理处

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党建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省属公立医院监管中心

承担省属公立医院监管委员会日常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监督省属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落实情况;监管省属公立医院运行、医疗质量、医疗费用、绩效考核、医改政策落实等情况;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公立医院院长考核等。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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