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办公室(挂纪检监察科牌子)。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办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指导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建设,监督其依据章程开展活动;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负责查处未经登记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负责全区军人抚恤优待和涉军维稳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审核、申报和褒扬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伍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街道无军籍职工和民政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评残上报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
(四)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双拥工作科(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组织、开展全区双拥宣传和军民共建活动;督促检查双拥工作各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工作;协调处理军地之间重大事宜及纠纷;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拟订全区社会救助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贯彻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负责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补贴工作;负责城镇孤老、孤儿、精简老残职工、国民党起义投诚宽释人员救济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灾情查勘、核实、上报和对灾民灾后救济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区慈善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及社会捐赠工作。
(六)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拟订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活动、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监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员培训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七)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婚姻、违法丧葬行为;指导全区儿童收养工作;负责全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与毗邻区(市)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查、协调和报批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担区勘界办公室和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财务科。负责区级民政事业经费及局机关行政经费的日常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省、市、区下达的各项民政专项经费;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