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开平人大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核心职权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核心职权

监督宪法法律实施

通过执法检查对《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等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2024年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执法检查3次,提出整改意见12条。新冠疫情期间制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决定》,明确政府应急管理权限与公民防疫义务。

重大事项审议决策

2024年审议通过东湖片区ppp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2025年将重点监督'十四五'规划收官阶段的重大项目推进。闭会期间审查批准区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人事任免权限

依法行使司法人员任免权,2024年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10人次任命,涵盖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开平街道人大工委等机构负责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新任职人员需在常委会会议上公开宣誓。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