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科技工作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政治立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宣传、表彰和举荐优秀科技人才;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建立健全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3·创新学术交流方式,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繁荣学术活动,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
4·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科技团体、科技工作者的民间交往和联系。
5·组织推进市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6·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建立社会化科普联动机制;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现代化科技场馆体系和科普工作队伍建设。
7·引导科技工作者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拟订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智库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市级科技智库,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
8·指导所属市级学会、科技社团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推进学会改革和发展;对下级科协进行业务指导,推动科协基层基础建设,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9·负责群众性反邪教工作,指导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